近日,為深入實施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強化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查“回頭看”及長江流域生態問題專項督查反饋問題整改,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貴州省2020年城鎮建筑施工揚塵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從3月起至今年末,在全省范圍開展城鎮建筑施工揚塵專項治理工作,進一步改善城市空氣質量和人居環境,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方案》指出,治理范圍主要包括各縣(市、區、特區)主城區及建制鎮政府所在地范圍內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方案》要求,各級住建部門和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把揚塵治理作為項目開工條件審查的重要內容,結合日常監督檢查計劃對施工現場的揚塵治理進行重點檢查,對發現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依照規定責令改正并處以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工整治并記不良行為記錄。對于未開展揚塵整治工作或不按要求進行整改落實的施工項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結果一律評為“不合格”,并取消“貴州省建筑安全文明樣板工地”和“貴州省建筑工程優質質量結構工程”等國家、省及其他有關表彰、獎項的申報、推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