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登記結婚,我老公就被確診為新冠肺炎,我們的婚姻關系有效的吧?”“前兩天,我的父母感染疫情后經過治療出院了,但是其他兄妹都怕被感染,都說他們不贍養老人了,現在父母一直在我家…….”“我確診了,可最讓我擔心的是我前夫會以此為由,要回孩子的撫養權。”在這共抗疫情的進行曲中,疫情悄無聲息地作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可避免地會作為一種法律事實,引起權利義務關系的變化,給司法帶來新問題、新挑戰。這不,盤龍法院以婚姻家事案件審判為中心視角,梳理了婚姻家事法律熱點問題,準備了“夫妻關系、父母贍養、子女撫養、子女教育”專題,對十個易出現的法律問題予以解答,以期當事人的實體權利和訴訟權利能夠及時得以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