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條?中小企業及其出資人的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侵犯中小企業財產及其合法收益,不得干預依法應當由中小企業自主決策的各類事項。
標簽: 受法律保護 合法權益 中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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