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交管局通報了四川、廣西接連發生的,因車輛強超強會導致的車輛相撞事故,傷亡慘重、教訓深刻:
案例1
4月5日11時許,聶某米駕駛川KUP526號小轎車沿四川內江境內XK13連威路行駛至12公里加500米一彎坡路段時,越過道路中心線駛入對向車道,與對向一輛川K3A736(川K3393掛)號重型半掛貨車發生碰撞,造成小轎車內3人死亡、2人受傷。案例2
4月6日11時許,李某登駕駛桂BE7190號重型自卸貨車沿廣西河池境內305省道行駛至114公里加100米處時,遇前方貨車減速行駛,在不具備條件的情況下越過道路中心線駛入對向車道強行超車,與對向桂MR8187號小型面包車、桂BG1789號重型自卸貨車相撞,致使桂MR8187號小型面包車、桂BE7190號重型自卸貨車起火燃燒,造成面包車內3人死亡。超車是車輛行駛過程中較為常見的行為,但強超強會安全風險高,特別是在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交通流量大等不具備超車條件的路段,以及與對向來車有會車可能時強行超車,極易發生車輛相撞事故,造成嚴重傷亡后果。根據有關數據統計顯示,今年以來機動車強超強會肇事起數占事故總數的5%,致死人數占死亡總數的5.5%。近幾月由于強超強會導致的交通事故
01
4月9日,在陜西榆林柳袁路上發生了一起簡易事故,根據行車記錄儀顯示,白色小轎車在超車過程中占用了對向的部分車道,并在發現對向車道有來車后,仍強行借道超車,結果與對向行駛而來的車輛相撞,致兩車反光鏡受損。(案例來源:榆林神木交警)02
3月17日,林某駕駛輕型廂式貨車沿國道358線由龍巖方向往上杭方向行駛,途中跨越黃色中心單實線,超越前方同向行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與對向駛來的自卸貨車相碰撞,造成三車損壞及重型半掛牽引車駕駛人受傷的交通事故。(案例來源:龍巖交警)03
2月24日早上,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在315國道一彎道處實線強行超車,導致與一輛對向駛來的重型半掛牽引車發生碰撞,雙方車頭都受損嚴重,幸運的是,本次事故未導致人員受傷。(案例來源:巴州交警)為了爭得一分的時間
卻多了這些危險隱患
? 通常路口交通情況復雜,駕駛人在路口會車時搶行,多因駕駛人不愿減速停車,想搶在其他車輛占用道路之前高速通過,如果會車雙方都不減速,必然會造成交通沖突,除了增加碰撞、刮擦事故幾率外,還會對其他交通參與者構成威脅。? 在道路上會車越線占道行駛多發生在超車時,越線占道行駛增加了正面碰撞的危險性,尤其是當駕駛人錯誤估計速度差,既不能完成超車,又無法躲避正面正常行駛車輛時,碰撞或刮擦是避免不了的,加上高速行駛因素,事故的嚴重性可想而知。? 會車時不按規定使用燈光,表現為夜間行駛時駕駛人使用遠光燈,或頻閃遠光燈,給迎面駛來車輛駕駛人的視線和判斷能力造成嚴重影響。
春季駕車出游
駕駛人在超車時請注意
01
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進行超車、會車
準備超車前應仔細觀察道路狀況以及前后左右車輛情況,合理選擇超車時機,通行路段不具備超車條件或與對向來車有會車可能時,切勿盲目超車;如果遇到前方有多輛車結隊而行時,萬萬不可連續超越這些車輛,因為連續超車極易與對面車相撞,此時應耐心等待時機,一輛一輛地超越,并保持安全距離。02
使用喇叭、燈光示意
超越路邊停駛的車輛前,應減速鳴笛;夜間超車時應不斷開關燈光示意,等前車有讓路表示后,方可從前車左側超越。03
前車正在超車時,后車不能超車
因為正在超車的前車,車速同時也正在加快,若后車強行超越正在超車的車輛,會形成超速行駛,增大危險系數。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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