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依照《開封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辦法(試行)》(汴環委辦〔2023〕3號),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各縣區2023年5月份環境質量及改善情況、污染防治攻堅重點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并實施獎懲。考核結果如下:
一、全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綜合排序
根據考核辦法,5月份全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綜合考核排序為:第一名通許縣103分,第二名禹王臺區97.45分,第三名鼓樓區97.35分,第四名城鄉一體化示范區97.20分,第五名蘭考縣96.75分,第六名祥符區95.40分,第七名龍亭區94.30分,第八名尉氏縣94.13分,第九名杞縣93.28分,第十名順河回族區90.35分。
二、環境空氣質量排序
5月份全市環境空氣質量考核排序為:四縣第一名通許縣55分,第二名尉氏縣52.25分,第三名杞縣49.5分,第四名蘭考縣46.75分;六區第一名城鄉一體化示范區55分,第二名禹王臺區53.35分,第三名龍亭區51.7分,第四名鼓樓區50.05分,第五名祥符區48.4分,第六名順河回族區46.75分。
三、水環境質量排序
5月份全市水環境質量考核排序為:四縣一區中蘭考縣、通許縣、祥符區并列第一名,均為45分,第四名杞縣40.28分,第五名尉氏縣39.38分;五區第一名鼓樓區42.3分,龍亭區、順河回族區、禹王臺區并列第二名,均為39.6分,第五名城鄉一體化示范區38.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