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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達財經? 文|林宜采 編|深海
8月7日晚間,ST星星公告稱,當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送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3〕56號】。
經查,通過虛構銷售、虛構租賃和加工業務、虛構采購、虛假采購折扣等方式,星星科技2019年度虛增營業收入14.39億元,虛增營業成本2.65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1.74億元(不考慮稅費、期間費用等調整),分別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22.68%,營業成本的4.98%,利潤總額的761.20%。
2020年度,星星科技通過財務造假活動虛增營業收入32.58億元,虛增營業成本15.95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6.63億元(不考慮稅費、期間費用等調整),分別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39.26%,營業成本的22.22%,利潤總額的3799.51%。
2021年12月30日,星星科技披露了會計差錯更正公告,星星科技收購星星觸控和星星精密形成的商譽在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發生減值。更正后,星星科技2019年度補計提商譽減值損失1.47億元,其中收購星星觸控形成的商譽補計提4901.01萬元,收購星星精密形成的商譽補計提9770.94萬元;2020年度補計提商譽減值損失7.29億元,其中收購星星觸控形成的商譽補計提2.57億元,收購星星精密形成的商譽補計提4.72億元。綜上,星星科技2019年年度報告和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基于上述違規行為,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600萬元的罰款;對時任董事長劉建勛,時任董事、總經理潘清壽,時任董事長劉瑯問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450萬元的罰款;對時任財務副總監楊述明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的罰款;對時任監事張紹懷、時任財務總監陳美芬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80萬元的罰款;對時任監事李娟、時任副總經理王君、時任財務總監董勝連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的罰款。
天眼查顯示,ST星星成立于2003年,立馬車業集團成員,位于江西省萍鄉市,注冊資本22.68億元,公司主要從事各種視窗防護屏、觸控顯示模組及精密結構件的研發和制造,主要應用于手機、平板電腦等消費電子產品,同時也廣泛的應用于車載電子、醫療器械等其他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