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校外培訓機構合法運營,切實維護家長、學生合法權益,10月22日,河南省洛陽市洛龍區人民檢察院同洛龍區教育局、洛龍區體育局、洛龍區科學技術局、洛龍區文化廣電和旅游局、洛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以及國家稅務總局洛陽市洛龍區稅務局等各單位召開“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問題綜合治理”座談會。
會上,檢察機關就“河洛益心”志愿者舉報的信息及轄區校外培訓機構現狀做簡要通報,各參會單位就加強對各類校外培訓機構監管、進一步規范校外培訓行業運行進行充分討論、磋商。
洛龍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吳磊表示,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管是需要多部門、多職責協同發力,共同監管。基于此,洛龍區人民檢察院擬定了《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領域行政執法與檢察監督協作配合的意見》草案,針對各單位職能交叉、線索移送和聯合執法等問題提出了意見建議。
下一步,洛龍區人民檢察院將與各行政機關通力合作,盡快推動協作機制落地落實,共同促進校外培訓機構規范、健康發展,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有序、安全的校外環境。(程碧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