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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寧夏發改委下發《關于“綠電園區”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擬對11個納入“綠電園區”試點的園區新增與擬增負荷配套新能源。根據文件,本次納入試點的11個園區其2021—2022年新增負荷為685MW,2023—2025年擬增負荷為2.875GW,以新增用電負荷確定配置新能源規模。需要注意的是,配套新能源規模不得超過新增用電負荷的2倍,2021-2022年配套新能源規模在負荷規模1倍以內的,按照不少于新能源規模10%、2小時配套建設儲能設施,1倍到2倍部分按照不少于新能源規模15%、4小時配套建設儲能設施。后續年度儲能配建規模根據園區負荷發展和新能源消納情況動態調整確定。
在項目組織方面,新增負荷配套新能源項目由各市及寧東管委會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入選工業園區商定項目建設主體,落實配套新能源項目建設條件并取得支持意見后,將項目清單報于發改委,納入自治區2023年年度新能源開發建設方案,辦理核準、備案手續,于6月30日前報送。
需要強調的是,國網寧夏將每季度對“綠電園區”試點項目消納比重、新能源利用率等各項指標進行通報,新能源利用率低于全區年度目標的園區,暫停實施后續配套的新能源項目。
另外,從“綠電園區”試點負荷表來看,新能源制造產業所需負荷約450MW左右,主要以硅料、硅片、電池片等項目為主,其投資企業包括中環、中晶、隆基、潤陽、協鑫等光伏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