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的王女士向記者反映,今年4月中旬,她的家人因患神經腫瘤在北京某醫院住院11天,醫院不允許家屬陪護,她只能每天在病房外守候,“當時護工費花了2000多元,現在還要承受價格不低的住宿費,經濟壓力很大。”王女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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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士的家人也曾在北京住院時遇到類似情況。她說,自己向有關部門投訴后醫院才同意陪護,“醫院不允許陪護,只能花錢請護工,其實很多病人都希望家人陪護。”
醫院不允許家屬陪護是個例還是行業普遍現象?相關部門對此是否有明確規定?近日,記者走訪北京市多家醫院發現,醫院、病人和病人家屬對陪護問題看法不一。
多家醫院不允許病人家屬陪護
在北京工作的劉女士告訴記者,今年3月,她在通州某醫院做腹腔鏡手術,住了7天院。手術后因為插了導尿管,劉女士不能下床,但醫院規定不允許家屬進入病房陪護。
對此,院方解釋,這是按照疫情期間醫院的規定沿用至今,并稱對于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和老年患者,允許一個家屬陪護。
“我術后很疼痛,需要家屬幫忙拿飯、扶身、去衛生間和換尿袋。我媽就在病房外面卻不讓進。”劉女士認為,醫院對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定義模糊,無奈她只能請護工照顧,一天260元。
在北京的另一家醫院,一病人家屬向記者出示的護工委托協議單顯示,收費標準200元/天。“請不請護工,不是病人說了算,醫生覺得你需要請護工,那就給你開單子。”北京某醫院住院部的護理員說。另一家醫院護士則表示,“原因我也不知道,全院都是這樣請護工。”
一些醫院仍沿用疫情期間病房管理規定
醫院為何不允許家屬陪護?記者走訪多家醫院科室,得到的解釋也不盡相同。
北京望京醫院住院部多名護士表示,按照三年前疫情管控措施規定,病房是封閉式管理,一般不允許家屬陪護。如果要陪護,需要住院大夫決定,但只能有一個家屬陪護,且進入病房后不能外出,直到出院。
對于不能陪護的原因,該醫院住院部呼吸科護士表示,醫院都是這樣要求的,之前是疫情,現在是甲流,為了防止交叉感染。
在另一家醫院,一位住院部的護理員解釋,科室不讓家屬陪護,再大的手術也不行,“整個醫院都是這樣,還在沿用以前疫情時的規定。”
記者探訪北京兒童醫院多個科室,不少病人家屬和醫護人員向記者表示,心外科年齡小的孩子做手術可以陪護,其他大部分科室均不能陪護,原因是“病房空間有限”“建院以來一直如此”“疫情原因”等。
那么,國內其他城市的醫院允許家屬陪護嗎?記者詢問了河南、河北等地多家醫院。河北石家莊市某醫院護士長表示,她從沒聽說過不允許家屬陪護的類似規定,在一定程度上,家屬陪護可以減輕醫院方面照護病人的壓力。
請護工要算經濟賬,也要看效果
對于北京部分醫院不允許家屬陪護的規定,有家屬表示不理解。他們認為,請護工費用是筆不小的開支,如果家屬照顧病人既能更貼心,也能減輕他們的經濟負擔。而且對于兒童患者來說,生病時最需要家人的陪伴,護工再細致也不如家人貼心。
不過,也有家屬認為,不讓陪護也有好處,不僅能減少病房留守人員數量,也能給病人提供一個相對安靜的環境。
一名醫療專家表示,家屬陪護的優點是不需支付護工費,對于一些經濟困難的患者來說,可以減輕經濟負擔,在某些情況下,家屬的陪伴會對患者的治療和康復產生積極影響。
北京大學醫學人文學院醫學倫理與法律系教授王岳則表示,病房應該是最安靜和最適合休養的地方。從優質護理角度來說,不應提倡病人家屬在病房陪護病人,因為陪護專業性比較強,病人家屬沒經過系統、專業訓練的話,可能會造成護理不當,對患者造成新的傷害。另外,家屬陪護也會給其他患者帶來不便與打擾,不利于其他患者的休養。
請護工像拆盲盒,“無陪護”病房還有多遠?
據媒體報道,早在2010年,原衛生部就發出通知要求,“逐步解決依賴患者家屬或者家屬自聘護工承擔患者生活護理的問題,減輕患者的家庭負擔”。
2020年8月,國家衛健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護理工作的通知》也提出,護士資源不足時,醫療機構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聘用配備一定數量、培訓合格的醫療護理員。
2022年4月,國家衛健委印發《全國護理事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在補齊護理短板、弱項方面,提出“建立醫療護理員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和發展醫療護理員職業隊伍”。
但時至今日,不少患者家庭仍面臨護工費高于自付醫藥費的窘境;就算付出高額費用也不見得獲得相應服務。對此,北京中醫藥大學法律系教授鄧勇表示,從實際情況來看,除了個別地方外,醫療護理員制度遲遲沒有建立,僅僅停留在理論層面,填補護士資源空缺的仍是護工。
很多患者和家屬都深有體會,請護工如同拆盲盒:遇到好護工皆大歡喜;否則患者非但得不到良好護理,還會產生糾紛。此外,護工費已成一些家庭的沉重負擔,高額護工費和部分護工專業素養差疊加,成為護工行業的一大痛點。
護理工作對于患者康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進入老齡化社會之后,癌癥、心血管病、中風、肢體殘障和阿爾茨海默病等疾病患者的護理都牽扯巨大的精力,子女一邊要照顧家人,一邊還要工作,實在不堪重負。而護工行業廣泛存在護理能力不足、專業素養差的問題,暴露出入職門檻低、培訓不規范等漏洞,嚴重的還有涉嫌虐待等情況。
推廣“無陪護”病房,并非無人陪護,而是由經過規范化培訓的醫療護理員替代家屬承擔患者住院期間的生活照護。2019年7月,國家衛健委等多部門聯合下發通知,明確醫療護理員是醫療輔助服務人員之一,醫療機構有培訓醫療護理員的責任。由此可見,用專業醫療護理員替代普通護工,是大勢所趨,是民之所盼,更是醫療機構應該牽頭辦成的實事。
護工行業不能總是處于野蠻生長狀態。有專家建議設立分級護士制度,讓注冊護士從事更專業的醫療相關工作,護理員則負責患者的生活護理;同時,強化對公立醫院床護比的考核,形成剛性約束。加快醫療護理員制度落地,推廣“無陪護”病房,除了醫療機構牽頭,還要醫保政策兜底、財政投入支持,這個復雜的系統工程任重道遠,但必須往前推進。
綜合北京晚報、央廣網、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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