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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訊(記者馮琪)2023年暑期是實施新冠疫情“乙類乙管”后的第一個暑期。7月7日教育部發布通知,決定于7月至8月在全國開展校外培訓“監管護苗”2023年暑期專項行動,防止暑期成為“第三個學期”。
據悉,此次專項行動覆蓋全國31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聚焦解決當前校外培訓治理中存在的四個方面突出問題。
一是嚴查重處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用好網格化綜合治理機制,對“一對一”“住家教師”“高端家政”以及以夏令營、研學旅行、托管班等名義違規培訓問題開展專題整治,堅決防范“黑培訓”“黑機構”等侵害群眾利益情況發生。
二是堅持校外培訓公益屬性,守護學生家長所交預收培訓費用安全。對非學科類培訓機構收費和預收費情況開展全面排查,加強價格監測,防止惡意漲價,嚴查校外培訓機構超時段(一次性收費或變相收費超過3個月或60課時)、超限額(非學科類培訓一次性收費超過5000元)收費和價格欺詐、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是有效化解校外培訓消費糾紛。推動各地全面應用“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堅持“一機構一策”,多措并舉解決“退費難”問題。
四是強化培訓機構安全管理。對照《校外培訓機構安全生產責任清單》,部署各地在暑期前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排查,對發現的風險點和安全隱患要以零容忍態度即查即改,切實抓好安全責任和措施落實。
教育部要求,各地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落實監管職責要求,健全長效機制,努力做到問題不解決不松勁、解決不徹底不放手、群眾不認可不罷休。積極引導學生家長自覺抵制違規培訓,切實維護自身權益。
此外教育部在通知中強調,培訓機構和媒體不得違規發布校外培訓廣告,不得宣揚“暑期最可怕”“暑假是第三個學期”等錯誤概念,不得制造或炒作教育焦慮。要暢通舉報渠道,鼓勵群眾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教育部官網、“中國教育督導” 微信公眾號舉報平臺及地方舉報渠道,提供違法違規問題線索,推動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
編輯 繆晨霞
校對 翟永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