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黃埔區教育局公布《2023年黃埔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學位分配實施辦法及學位計劃》(下稱“《計劃》”)。
2023年黃埔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進行兩次填報志愿。第一次填報志愿時間為6月19日00:00 至6月21日9:00;第一次填報志愿未被錄取的,可參加第二次填報志愿(可填報志愿學校為第一次積分入學學位分配后有剩余入學指標的學校),具體填報時間為6月26日00:00至6月27日 23:59。
家長需要注意的是,網上已選擇了志愿學校但未提交的、或逾期未登錄“黃埔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填報志愿學校的(以系統記錄為準),視為放棄積分入學學位申請。志愿填報期間志愿學校可以修改重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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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入學學位分配錄取結果將分別于6 月23日和6月30 日在“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廣州開發區管委會”官方網站 “通知公告”欄目或“廣州黃埔發布”和“廣州黃埔教育”微信公眾號公布。
根據《2023年黃埔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學位分配實施辦法》,積分學位按如下辦法錄取:
1.積分學位分配時,積分系統按申請人所填報的志愿順序檢索學校。學位分配原則是“總量控制,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全區統籌”,先按積分從高到低的排序檢索,排序高的優先檢索,再按申請人填報的 1、2、3、4 志愿依次逐個檢索。申請人隨遷子女一旦被分配到某所志愿學校,則積分系統不再檢索該申請人填報的其他志愿。
2.分配學位過程中,如同一志愿學校出現申請人積分總分相同情況的,則按以下順序分配學位:按照在本市繳納社會醫療保險時間排名(以“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為準);在本市繳納社會醫療保險時間排名相同的情況下,按照在我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的時間排名(按月數計算,以“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為準)。凡經兩輪排名后排序相同,作并列排名處理,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積分制入學資格。
3.積分學位分配結束后,對于有積分但未分配到學位的申請人隨遷子女,由其監護人自行主動聯系其他學校,教育部門不再進行第三次學位分配。
4.通過政策性照顧或重點企業入學指標獲得學位的非穂戶籍適齡兒童,不再參與積分入學學位分配。
附:2023年黃埔區小學一年級“積分制入學”學位計劃表、2023年黃埔區初中一年級“積分制入學”學位計劃表
來源:黃埔區教育局整理/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謝澤楷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龍成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