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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體記者魏東柱見習記者任佳慧報道“我們要緊密結合沿黃各縣區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用市場化辦法探索走出一條可復制、可推廣、可持續的灘區群眾遷安新路子,堅決高質量高標準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給的黃河灘區居民遷建試點工作任務。”關于我市黃河灘區居民遷建試點工作,市委書記高建軍的話代表了全市上下的共同心聲。
綠意延展,瓜果飄香,黃河灘區群眾迎來更加幸福的生活。在當前我市黃河灘區居民遷建試點工作推進中,蘭考縣堅持政策動員開路、市場手段籌資、配套設施同步、拓寬致富門路,引導群眾完成從“要我遷”到“我要遷”的思想轉變,探索出“政策性項目資金+經營性收益資金+村民自籌”市場化融合發展新路徑,探索出沿黃高灘村市場化遷安新模式,努力用較少財政資金“撬”起遷安大盤子,確保黃河安瀾和灘區群眾生活幸福。目前,已在丁圪垱村、楊圪垱村開展1278戶4694人遷安試點,安置小區順利開工建設。
政策宣傳共同發力,引導群眾“主動遷”。蘭考縣著力健全政策體系,出臺獎勵措施,深入宣傳動員。堅持以最符合群眾利益的政策調動群眾搬遷主動性。在安置區選定上,在縣城西部城市規劃區內確定安置區,南臨三義寨鄉政府,北臨開蘭大道,交通便利;在房屋補償上,按丈量面積分類補償,磚混類建筑、磚木類建筑分級定標,保障群眾利益最大化;在土地補償上,每戶宅基地面積按照不超過0.3畝補償,不足0.3畝的,按實際面積補償,超出部分進行流轉;在其他補償上,簡易房、簡易棚、井、樹等地上附屬物類和室內裝修,按照實際評估價格結算;在安置補償上,對符合安置政策條件的,政府按照人均30平方米的標準提供安置房;在戶型設計上,聚焦安置過程中容易出現退補差價的矛盾點,基于人均30平方米安置面積,共設計6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和150平方米四種安置房戶型,提升群眾滿意度。
用好三種類型資金,確保房子“建得好”。蘭考縣一是用足政策性資金。緊貼國家“保障性租賃住房補貼”和“保障性用房基礎設施配套”等相關政策,建設保障性租賃用房184套,爭取國家對不超過80平方米的保障性用房政策性補貼;用好土地指標入市交易政策,積極推動將搬遷騰挪出的1300畝村集體建設用地作為增減掛鉤指標“入市交易”,保障遷建后續產業項目落地,剩余土地及地上附屬物裝入平臺公司形成資產;參照低灘區遷安政策,按照每平方米240元的標準收取群眾自籌資金。二是做大經營性收入。將安置房建設面積超出安置的部分進行出售,其中群眾自選房面積超出人口安置面積的1萬平方米按成本價出售,剩余面積按照市場價出售;配套建設保障房1萬平方米、商業開發1.2萬平方米,對安置區內的部分租賃房、商品房進行商業開發獲取收益。三是創造可持續性收益。將兩村原有耕地流轉至集體經濟合作社,將安置區部分商鋪交由集體經營管理,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
同步建設配套設施,確保群眾“住得穩”。蘭考縣全力建好公共基礎設施,解決好“教、醫、養”實際問題,打造“便民生活圈”。將安置區納入鎮區規劃范疇,實現安置區與鎮區基礎設施無差別。規劃建設示范性幼兒園、寄宿式小學,讓搬遷群眾子女享受到城區的教育資源。
積極拓寬就業門路,確保群眾“可致富”。蘭考縣積極幫助群眾即時就業,推動技能就業,發展特色產業。發揮搬遷群眾大多從事裝修和建筑行業優勢,召集有建筑經驗的村民參與安置房項目建設,實現房子質量滿意和收入增加“雙贏”。對接安置區附近的蘭考綠色建筑科技產業園,協調包括世界500強企業杭蕭鋼構在內的10余家企業為搬遷安置人員提供就業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