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網資本市場訊,2月16日,因聘用未取得執業資格者擔任投資顧問助理,首創證券一營業部收貴州證監局警示函。
資料顯示,經查, 首創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貴陽都司路證券營業部存在聘用未取得證券投資顧問執業資格的從業人員擔任投資顧問助理,并按照首創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顧問業務管理相關辦法進行考核和管理的情況。同時,該營業部存在營銷人員將員工二維碼交由他人協助開戶的情況。
貴州證監局認為,上述行為違反了的相關規定,現對該營業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貴州證監局表示,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