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網資本市場訊,2月17日,因內控治理不審慎,青島證監局對中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
資料顯示,根據舉報線索,青島證監局對中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擔任私募基金管理人期間的業務開展情況進行了檢查核查。經查,中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問題:從事私募基金管理活動中,公司內控治理不審慎,未恪盡職守、履行謹慎勤勉義務。
青島證監局認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國證監會《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第四條的規定。按照《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 青島證監局現對中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