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年以來,涉鋰資產交易頻發,此前已有中礦資源收購津巴布韋Bikita礦山、雅化集團認購澳大利亞ABY公司股權等案例……
2月28日晚,西部礦業公告,公司擬受讓控股股東西礦集團所持鋰資源公司27%股權,積極參與鋰資源開發,介入鋰電池新材料產業。
上述鋰資源公司為青海東臺吉乃爾鋰資源股份有限公司,根據評估,該公司全部股權價值123.8億元,西部礦業擬受讓的27%股權對價為33.43億元。
需要指出的是,東臺吉乃爾為國內重要鹽湖資源之一,屬于鋰資源儲量中等,但是資源稟賦較高的鹽湖資源。東臺吉乃爾鋰資源公司現有的2萬噸鋰鹽產能,以及潛在1萬噸擴產規劃,亦處于國內碳酸鋰產能“準一線”隊列。
于西部礦業而言,公司原有業務以銅、鋅、鉛等工業金屬為主。若上述股權交易順利達成,公司將新增鋰鹽這一高毛利業務,Wind將其劃入“鋰礦板塊”,變得名副其實。
3月1日,西部礦業股價大漲6.63%,報收于17.38元。
原料高度自給,3萬噸規劃產能行業居前
青海東臺吉乃爾鋰資源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主要從事東臺吉乃爾鹽湖鋰資源開發,加工生產碳酸鋰產品。
2016年7月,該公司總投資32.86億元的鋰硼鉀綜合開發項目,獲得青海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立項備案,建設規模和內容為年產3萬噸碳酸鋰、年產30萬噸鉀肥(硫酸鉀)、年產3萬噸硼酸的生產裝置以及配套工程。
截至目前,東臺吉乃爾鋰資源公司自身擁有1萬噸電池級碳酸鋰生產線,其控股子公司青海鋰業另運營1萬噸碳酸鋰生產線。
“鹽湖出產電池級產品較少,比如藍科鋰業現階段產品仍然是工業級碳酸鋰,當地也有做鋰鹽提純的企業。兩相對比,電池級純度更高、雜質更少,價格也要稍貴一些。”一位青海鹽湖鋰電行業人士介紹稱。
相關數據顯示,東臺吉乃爾鋰資源公司2021年1-11月累計生產電池級碳酸鋰產品9510噸。
就標的公司經營情況來看,受益于去年鋰鹽價格的大幅反彈,該公司核心經營數據增長明顯,2020年時收入、利潤為3.57億元和0.24億元,至2021年11月30日已增至6.78億元和2.84億元。
在闡述本次市場前景時,西部礦業也指出了當前業內最突出的矛盾,原料自給率不足,“2020年我國鋰原料產量占全球比例僅24%,基礎鋰鹽冶煉產能卻高達全球的69%,原料自供率僅32%。”
反觀東臺吉乃爾鋰資源公司,與鹽湖股份旗下的藍科鋰業一樣,因采用鹽湖提鋰技術,所需的鋰資源可以實現全部自給自足,無需高額成本向外采購。
需要指出的是,雖然東臺吉乃爾無法與南美鋰三角鹽湖儲量相比,但是就國內鹽湖而言,也是少數LCE(碳酸鋰當量)儲量超過200萬噸的少數鹽湖資源。
國金證券2021年下半年統計數據顯示,察爾汗鹽湖LCE 儲量為717萬噸,東臺吉乃爾、西臺吉乃爾LCE儲量超過200萬噸,一里坪鹽湖、大柴旦鹽湖儲量則在150萬噸左右。
不過,對比察爾汗鹽湖,東臺吉乃爾鹽湖平均鋰濃度更高、鎂鋰比更低,屬于國內規模中等、資源稟賦較為突出的鹽湖資源。
鋰鹽產能方面,在既有的2萬噸產能基礎上,前述年產3萬噸碳酸鋰已經政府有關部門備案。“鋰資源公司可在1年內再建設并增加年產1萬噸碳酸鋰生產線。”西部礦業指出。
屆時,公司碳酸鋰總產能可達3萬噸,與鹽湖股份子公司藍科鋰業當前的產能規模相當。
另據百川盈孚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國內碳酸鋰產能排名靠前的企業為贛鋒鋰業(4.3萬噸)、南氏鋰業(4萬噸)、天齊鋰業(3.5萬噸),其他多數企業在1萬噸左右。
相當于,上述1萬噸擴產計劃落地后,東臺吉乃爾鋰資源公司產能也可躋身國內一線梯隊。
鹽湖開發或提速,西部礦業增高毛利業務
“與國內其他鹽湖相比,青海當地基礎設施較為完善,開發、產能提升難度更低。”華東一位鋰電行業研究員介紹稱,考慮到當前進口鋰精礦供應緊張、礦石提鋰成本不斷上行的因素,加快國內資源開發,勢在必行。
2月28日,工信部也指出,著眼于滿足動力電池等生產需要,適度加快國內鋰、鎳等資源的開發進度,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上述背景下,包括川西鋰礦、青海鹽湖和江西鋰云母在內的代表性鋰資源,均有望加快開發進度。
于西部礦業而言,在既有的銅、鋅、鉛等工業金屬業務基礎上,將新增一項高毛利業務。
2020年,該公司85%的收入來自上述基本金屬;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合計實現凈利潤22.6億元,主要帶動因素便包括了當期銅價的上行,以及公司旗下玉龍銅礦二期產能帶來的增量。
而就當前上述產品盈利能力來看,無疑鹽湖提鋰的利潤率最為突出,目前處于行業利潤率高位,上行趨勢仍未結束。
即便按照當前價格稍低工業級碳酸鋰為例,當前市場成交均價也已超過47萬元/噸。上述國金證券統計的東臺吉乃爾鹽湖提鋰成本則為6萬元/噸,以此粗略估算,相當于每噸碳酸鋰毛利潤可達40萬元/噸。
在進行此次交易資產評估時,評估機構采用歷史均價進行評估標準中,碳酸鋰銷售價格采用五年均價92540.12元/噸(不含稅價格為81893.91元/噸)。
測算結果為,東臺吉乃爾鋰資源公司達產后,年銷售收入26.7億元,年所得稅后利潤14.6億元。
只是考慮到未來西部礦業持股比例較低的情況,東臺吉乃爾鹽湖產生的利潤,可能會以投資收益的方式計入到公司。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應當以控制為基礎予以確定。
而就東臺吉乃爾鋰資源公司持股情況來看,青海泰豐先行鋰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青海聯宇鉀肥有限公司,合計持有68.84%的股權,持股比例遠高于西部礦業擬受讓的27%股權。
青海泰豐先行鋰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情況又較為復雜,有自然人投資者、北大資產經營公司、北京汽車集團,以及青海當地國資。
而對于東臺吉乃爾鋰資源公司的實控人情況,西部礦業在公告中未作詳細說明。對此,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當日聯系該公司,但未能獲得明確回復。
不過,若按照上述評估公司的測算結果、西部礦業持股比例計算,預計每年可以為西部礦業帶來4億元的利潤增量。
這對于當前上市公司的利潤基數而言,帶動效果可能較為有限,但是中短期內鋰鹽價格要顯著高于上述9.25萬元/噸的碳酸鋰均價,東臺吉乃爾鋰資源公司中短期所對應的利潤規模,也可能高于上述測算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