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網資本市場訊,3月2日,因披露的業績預測信息不準確,東方通收深交所監管函。
資料顯示,經查明,東方通存在以下違規事項:
其一,2021年10月22日,東方通披露《關于2021年半年度報告的更正公告》及調整后的《2021年半年度報告》。東方通對2021年半年度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以下簡稱“凈利潤”)調減615.97萬元,調整金額占調整后凈利潤絕對值的比例為43.74%。
其二,2021年4月29日,東方通在《2021年第一季度報告》披露稱,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公司累計營業收入比上年同期大幅增長,累計凈利潤同比大幅增長,實現扭虧為盈。10月22日,東方通披露《關于2021年半年度報告的更正公告》,調整后2021年上半年凈利潤為-1,408.18萬元。東方通在《2021年第一季度報告》中披露的業績預測信息不準確。
深交所認為,東方通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第1.4條、第5.1.1條的規定。請東方通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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