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興業礦業(000426,SZ)收到深交所發出的監管函。據了解,興業礦業于2019年1月至6月期間向合營企業昆明市東川區銅都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銅都礦業)提供借款,截至目前大部分款項未收回,而興業礦業未按規定就提供財務資助事項履行審議程序和披露義務。
3400萬借款至今未收回
據了解,興業礦業對銅都礦業累計借出4159.80萬元。截至4月18日,其中3409.8萬元尚未收回。對于借款的相關事項,興業礦業曾在定期報告中作出說明。
興業礦業將應收款項形成原因注明為“往來款”。按照興業礦業方面的解釋,對銅都礦業借款系因銅都礦業生產啟動資金的需要,公司按投資比例向其提供的借款。
對于未披露相關信息一事,深交所于4月18日發出監管函。監管函信息顯示,興業礦業未按規定就前述提供財務資助事項履行審議程序和披露義務。興業礦業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和《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相關規定。深交所希望興業礦業及時整改并披露。
4月18日下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往來款”尚未收回的原因,以及興業礦業為何沒有披露借款具體情況郵件詢問上市公司。截至記者發稿時,興業礦業方面暫未回復。
曾現股權轉讓糾紛
興業礦業曾以近3億元買下銅都礦業49%股份。
2018年7月,興業礦業披露公告稱,公司擬出資2.94億元收購西藏鵬熙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藏鵬熙)持有的銅都礦業49%的股權。折算后,銅都礦業100%股權的價值達到6億元。
興業礦業對銅都礦業的股權收購沒有就此結束。2019年1月,興業礦業披露公告稱,擬以自有資金3.06億元收購西藏鵬熙投持有的銅都礦業51%股權。若收購成功,銅都礦業將成為上市公司全資子公司。然而這次收購以失敗告終。
據了解,2019年10月,興業礦業收到《應訴通知書》。通知書信息顯示,2019年1月,《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后,興業礦業未按合同履行付款義務,構成嚴重違約,西藏鵬熙要求興業礦業繼續履行《股權轉讓協議》,并向原告支付股權收購款及違約金。2020年5月,興業礦業披露此案判決書,一審判決興業礦業敗訴,興業礦業2020年前三季度也確認了7117.88萬元的違約損失。
隨后,興業礦業不服判決結果并提請二審。根據2020年10月上市公司披露的二審判決結果,一審判決被撤銷,2019年1月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解除。據此,興業礦業先前確認的7117.88萬元的預計負債(違約損失)將進行轉回。
據興業礦業2021年度業績預告,2021年預計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億元~2.9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208.78%~257.73%;預計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2.3億元~3.2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291.03%~36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