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中國證監會和中國香港證監會發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聯合公告》(以下簡稱《聯合公告》),決定批準兩地交易所正式將符合條件的交易型開放式基金(交易所買賣基金,以下統稱ETF)納入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以下簡稱“互聯互通”)。互聯互通下的ETF交易將于2022年7月4日開始。
同日,滬深交易所表示,目前ETF納入互聯互通機制的業務和技術等各項準備工作已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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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人士表示,將ETF這一適合被動投資的指數化基金產品納入互聯互通,有利于豐富互聯互通投資品種,進一步便利境內外投資者參與兩地資本市場,增強A股對境外中長期配置型資金的吸引力,提高內地資本市場制度型開放水平,也有利于進一步鞏固提升中國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相關業務規則等已確定
技術系統已準備就緒
根據《聯合公告》,今年5月27日中國證監會、香港證監會發布聯合公告以來,兩地監管機構在ETF納入互聯互通的準備工作上通力合作。目前,相關業務規則、操作方案及監管安排均已確定,技術系統已準備就緒。
就在幾天前,中國證監會于6月24日發布了旨在規范互聯互通相關活動的《關于交易型開放式基金納入互聯互通相關安排的公告》;同日,滬深交易所、中國結算也發布了配套實施細則。
在《聯合公告》發布之后,上交所當日表示,前期已正式發布了ETF納入互聯互通機制的相關業務規則,向市場明確了ETF納入條件、調整機制、交易安排等事項;同時,為確保市場準備就緒,上交所已組織市場參與者進一步做好業務啟動的相關準備工作,與會員機構開展多次交易系統通關測試,督促會員加強內部控制和風險防范。目前ETF納入互聯互通機制的業務和技術等各項準備工作已基本完成。
深交所表示,已發布相關業務規則,明確ETF納入條件及調整機制、交易安排等事項。同時,深交所與相關各方密切協作,組織市場參與者做好各項準備工作,與會員機構聯合開展多次技術系統測試,督促會員加強業務風險防范,認真做好投資者教育服務。目前,業務、技術和市場等各方面準備工作已基本就緒。
切實加強
跨境監管合作
近年來,中國證監會有序推動內地與香港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分別于2014年11月17日和2016年12月5日推出滬港通、深港通機制,開創了操作便利、風險可控的跨境投資新模式。滬深港通開通以來,整體運行平穩有序,證監會持續優化完善滬深港通交易、結算、監管等各項制度,擴大滬深港通每日額度,推動南北向“看穿式”監管,先后將不同投票權架構公司、在港上市生物科技公司、科創板公司股票納入標的,推進內地資本市場高水平對外開放,促進兩地市場共同發展。此外,中國證監會在優化停牌機制、改革尾盤交易機制、完善持股上限管理方式等方面均做了制度完善,取得了積極的效果。截至2022年5月底,滬深股通資金合計凈流入約16334億元,港股通資金合計凈流入約20098億元。中國證監會表示,下一步將持續優化完善互聯互通機制,進一步拓展互聯互通交易標的,切實加強跨境監管合作,支持中國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促進兩地市場互利共贏、共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