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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江蘇句容寶華的朱先生駕車經過某小區時,被一束綠色激光照到眼睛,導致右眼視力降到0.12。1月17日,朱先生告訴記者,事發后就報了警,但過去5天了,警方還未找到用激光筆的人,“我只希望肇事者能夠被依法處理。”
朱先生家住句容市寶華鎮,目前在南京一家公司從事網絡運維工作。1月12日晚8時許,他駕車行駛在句容市寶華鎮萬方路上時,看到一旁的濠鋒星鉆小區有一束束激光照出。他的眼睛被激光照到,“右眼特別疼,像抹了辣椒一樣。”他打聽到激光來自濠鋒星鉆小區2號樓,但不清楚具體樓層。“小區有人跟我說,之前也有司機在這條路上被人用激光照過。”朱先生立馬報警,向句容市公安局寶華派出所民警反映情況。隨后,朱先生去了南京醫科大學眼科醫院,檢查結果顯示,朱先生的右眼視力水平為0.12。
南京江北醫院眼科王勁松主任醫師介紹,激光筆光線集中、能量高,短短幾秒照射就可能灼傷視網膜。
對于此事,記者咨詢了江蘇金協和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常璇,常律師表示,本案中,行為人對朱先生的人身損害需要承擔民事上的損害賠償責任。如果行為人是故意用激光筆干擾車輛行駛,情節嚴重,造成嚴重損傷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朱先生表示,自己只希望肇事者能夠被依法處理。1月16日,警方回復朱先生稱,目前成立了調查小組,但還沒有找到肇事者,事故在進一步調查中。記者撥打句容市公安局寶華派出所辦公室電話,一直無人接聽。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