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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創業計劃是否因一紙證明“擱淺”?您的滿腔熱情是否因一紙證明而“消退”?租金低廉、可商住兩用、無需實體店面……伴隨著沿街商鋪及高端商超的租金越來越高,不少創業者選擇“住改商”的方式注冊實體店或者網點,然而登記機關要求出具的住改商證明卻讓他們犯了難!與此同時,隨著經濟的發展,百姓對于住房的要求也不再是簡單的“有房可居”,將住房改造成經營場所的行為也屢見不鮮。
以往對“住改商”所設立的門檻較高,不僅登記時需要向登記機關提交房屋的租賃合同和產權證明等,此外登記機關還需要審查住所的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如需“住改商”還需征得利害關系業主的同意,這一系列冗長且繁雜的手續流程對企業來說往往苦不堪言。且在電子商務和創新企業蓬勃發展的今天,設立過高的門檻會阻礙百姓和企業的創業積極性。
近年來,在優化發展環境的背景下,商事制度改革激發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熱情,實施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從“先證后照”改為“先照后證”等,自己創業當老板的門檻越來越低,然而創業之路卻卡在了住所登記上。為推進工商注冊登記便利化,簡化住所登記手續,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住改商”限制條件。放寬“住改商”不僅能盤活臨街住宅的商業潛力,更能釋放住所資源,降低營銷成本,從而推進大眾創業,更是大大縮短了登記流程,提高了登記效率。
如您滿足以下條件,可持相關材料直接辦理:
使用獨立的車庫或在居民樓下不與居民樓走同一單元門的車庫作為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可免于提交“住改商”證明材料。
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得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秩序,不得經營互聯網上網服務、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等存在安全生產隱患、污染環境、影響居民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的生產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