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29 證券簡稱:TCL 中環 公告編號:2023-068
(資料圖)
TCL 中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
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TCL 中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次會
議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以傳真和電子郵件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會議通知及會議文件以
電子郵件送達各位董事。董事應參會 9 人,實際參會 9 人。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董事會議事規則》等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會議表決以董事填寫
《表決票》的記名表決及傳真方式進行,在公司一名監事監督下統計表決結果。本次
會議決議如下:
一、審議通過《關于調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價格及數量的議案》
鑒于公司 2022 年度權益分派方案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實施完畢,根據《上市公司
股權激勵管理辦法》《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及 2021 年第三
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董事會同意在 2022 年度權益分派完成后將行權價格由 30.28
元/股調整為 24.14 元/股,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數量將由 258.44 萬份(含第
一個行權期尚未行權的 18.03 萬份)調整為 323.05 萬份。
詳見公司登載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調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價格
及數量的公告》。
關聯董事李東生先生、沈浩平先生、安艷清女士、張長旭女士回避本議案的表決。
獨立董事就上述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表決票 5 票,贊成票 5 票,反對票 0 票,棄權票 0 票。
二、審議通過《關于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
關規定以及 2021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董事會認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
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已成就,董事會同意按照《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
案)》的規定為符合條件的 33 名激勵對象辦理第二個行權期相關行權事宜。
詳見公司登載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行權
條件成就的公告》。
關聯董事李東生先生、沈浩平先生、安艷清女士、張長旭女士回避本議案的表決。
獨立董事就上述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表決票 5 票,贊成票 5 票,反對票 0 票,棄權票 0 票。
三、審議通過《關于變更公司證券事務代表的議案》
詳見公司登載于指定媒體《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變更公司證券事務代表的公告》。
表決票 9 票,贊成票 9 票,反對票 0 票,棄權票 0 票。
特此公告
TCL 中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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