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標題:寧夏將全鏈條管理“小電驢” 包括禁止拼裝電動自行車、加裝蓄電池等
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寧夏回族自治區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電動自行車的銷售、登記、通行、停放、充電等全鏈條管理作出明確規定,以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預防和減少交通、火災等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護公民人身和財產安全。該《規定》將于2025年1月1日起實施。
《規定》明確指出,禁止實施包括拼裝電動自行車、拆除或改變電動自行車的限速裝置以及更換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蓄電池、電動機,加裝蓄電池、改裝蓄電池槽盒等行為。電動自行車銷售者應在銷售場所醒目位置、電子商務平臺產品主頁公示所售電動自行車車輛屬性信息,明示“禁止非法拼裝、改裝、加裝”內容。
根據《規定》,寧夏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駕駛拼裝、改裝、加裝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行為,將扣留車輛,處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對駕駛人、乘坐人未佩戴或未規范佩戴安全頭盔,或者駕駛人遇紅燈時,未在路口停止線以外、待駛(轉)區內等候的行為,將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罰款。( 馬學禮 李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