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來,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圍繞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支撐市場監管執法等內容,大力推廣在線消費糾紛解決(ODR)機制,進一步加強維護消費者權益能力建設,拓寬消費投訴處理渠道,把消費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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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企業運行質量
進一步加強跟蹤問效和動態管理,及時對投訴舉報超期、即將超期和ODR企業投訴處理情況進行催辦督辦,不斷提高投訴按時處置率。壓實基層監管責任和ODR企業消費維權主體責任,扎實做到“建管結合”。制定工作任務目標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到2022年底實現10萬家企業入駐全國12315平臺”的目標要求,對比全省各州、市企業量進行ODR企業發展數量目標測算,確定各州、市需完成的目標任務數,規定完成時限。目前,大部分州、市已超額完成ODR企業發展目標要求。走訪投訴量較大的企業
協同昆明市局開展走訪調研,對投訴舉報處置問題、ODR工作開展情況等工作開展調研,解答企業疑難,指導開展消費糾紛在線和解。落實一線工作法送培訓到基層
開展在線消費糾紛解決(ODR)機制培訓,目前已在昆明、玉溪、曲靖、楚雄、昭通完成7期培訓,約450人次。培訓緊扣消費維權工作主題,著力填補了基層消費維權工作人員最急需、最迫切、最疑惑的知識缺口,邀請ODR機制先試先行成效顯著的企業、基層所投訴舉報處置經驗豐富的業務骨干授課,全面引導ODR企業規范自律、健康發展、妥善處置糾紛,切實為消費者快速處置消費投訴,促進企業合法合規經營,主動為基層減負釋壓。今年以來
全省新增ODR企業301家
ODR企業處理投訴4529件
全省ODR企業量和參與處理投訴量
均有明顯增長
企業與消費者自行協商和解渠道更加暢通
消費者維權更加快捷
知道多一點
什么是ODR機制?
“ODR”是在線消費糾紛解決機制的英文縮寫,指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下,企業通過全國12315平臺在線解決消費糾紛的工作機制。
什么是ODR企業?
ODR企業是指在縣(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指導監督下,通過全國12315平臺ODR系統提供消費糾紛在線解決服務的企業。
ODR的優點是什么?
傳統的消費糾紛調解,需要市場監管部門或消費者協會人員介入,需要商家、消費者、調解員三方見面,調解的有形無形成本較高。對消費者來說,希望通過手機或電腦登錄ODR系統,直接與企業協商解決糾紛,“一次也不用跑”;對企業來說,希望減少中間環節的溝通成本,將消費糾紛化解在源頭;對市場監管部門來說,希望落實企業消費維權主體責任,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這些希望,在ODR系統一站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