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昆明市商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劉魯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并為相關企業及相關人員在工程項目建設、企業資質辦理方面提供幫助的問題。2006年至2021年,劉魯在擔任昆明市建設局計劃項目處副處長、市住建局副局長、市政府副秘書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他人在承攬市政工程項目及工程款撥付、辦理建筑企業相關資質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人民幣443.8萬元、美元4.2萬元、港幣10萬元,損害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同時,劉魯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4月,劉魯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二
【資料圖】
呈貢區人民政府原副區長楊云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并為相關企業在在工程款撥付、土地使用權出讓、承攬工程等方面提供幫助的問題。2009年至2020年,楊云在擔任呈貢縣龍城街道黨工委書記、呈貢新區管委會副主任、呈貢區人民政府副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4家相關企業及人員在工程款撥付、土地使用權出讓、承攬工程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354萬元,損害了營商環境。同時,楊云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4月,楊云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
東川區企業退休人員管理辦公室原黨委書記、主任王天榮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向企業借款、損害企業利益的問題。2009年至2014年,王天榮在擔任東川區企業退休人員管理辦公室黨委書記、主任期間,以優先承攬區退管辦相關工程項目為條件,向某企業借款人民幣13.2萬元歸個人使用,直到2014年3月才歸還,損害了企業的利益。同時,王天榮還存在其他違紀違規問題。2022年5月,王天榮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
四
昆明市生態環境局晉寧分局環評科科長宋宏亮利用職務便利接受企業宴請和娛樂活動并為企業在項目招投標過程中提供幫助的問題。2021年9月至11月,在晉寧區某項目招投標過程中,宋宏亮作為項目的具體負責人,利用職權便利向某企業透露該項目招標投標相關情況,并多次接受該企業安排的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娛樂活動,共計消費人民幣0.402萬元,嚴重違反了招標的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影響了其他潛在投標人的公平性競爭,損害了營商環境。2022年6月,宋宏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五
宜良縣公安局古城派出所原所長張家才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向企業收取工作經費、損害營商環境的問題。2013年底至2016年,張家才在擔任宜良縣公安局古城派出所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向古城所轄區內的部分企業收取工作經費共計73.43萬元,形成“小金庫”用于派出所日常開支及發放民警、輔警年終績效獎金等,給企業造成了嚴重負擔,損害了營商環境。同時,張家才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5月,張家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End
審核/昆紀宣責編/賈獻培 呂文康編輯/全怡靜來源/昆明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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