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受蚯蚓制成的“地龍干”價格飆升等因素影響,在部分地區出現電捕野生蚯蚓現象,不法分子利用“地龍儀”“電蚯蚓機”等儀器設備,對野生蚯蚓進行“滅絕式”捕捉。
(相關資料圖)
據農業農村部公開信息,近期,農業農村部會同有關部門印發《關于加強野生蚯蚓保護 改善土壤生態環境的通知》,組織排查整治非法捕殺野生蚯蚓行為,并協同組織云南、江蘇、廣西等地開展多部門聯合治理。
記者查詢發現,近年媒體曾報道了多起電捕蚯蚓行為,其中受蚯蚓制成的“地龍干”價格飆升等因素影響,不法分子利用“地龍儀”“電蚯蚓機”等設備,對野生蚯蚓進行“滅絕式”捕捉。其中,我國首例蚯蚓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貴州畢節“電捕野生蚯蚓”民事訴訟案曾引發關注。四名被告人唆使當地村民使用禁獵工具非法捕捉、加工、銷售野生蚯蚓,最終被判賠償20余萬元。
農業農村部公開信息顯示,此次治理農業農村部部署各地核實整治在農田、森林、濕地、草原及自然保護地等區域電捕野生蚯蚓,以及非法收購、加工野生蚯蚓問題。一方面,農業農村、林草、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依據職責加強監管,整治非法捕殺、收購、加工野生蚯蚓亂象。另一方面,市場監管部門根據有關線索以及當地相關規定,加強對網絡交易平臺、商品交易市場等交易場所監管,及時下架處理野生蚯蚓捕殺產品設備,凈化網絡市場環境。其中,包括云南昆明在內多地開展多部門聯合治理,嚴厲打擊相關行為,并通過報刊、電視、新媒體平臺等多種渠道開展蚯蚓保護科普宣傳,提升群眾保護野生蚯蚓意識。
據曲靖會澤縣人民政府信息,近期曲靖會澤縣內相繼發生多起違規使用電網、地電極等自制誘捕裝置非法捕捉、加工銷售野生蚯蚓的情況,該行為對區域內生物多樣性和土壤生態環境造成不可逆的破壞,嚴重影響了野生動物生境和土壤環境。
視頻截圖 來源:澎湃新聞
為嚴厲打擊非法捕捉收購加工銷售野生蚯蚓行為,會澤縣人民政府發布相關通告,嚴禁任何單位、群團組織、個人非法捕捉、收購、加工銷售野生蚯蚓;同時嚴禁非法制造、銷售、提供、安裝捕捉和加工野生蚯蚓的工具或設備(裝備)。
報告規定,凡發現上述違法行為的,由縣公安局、縣林草局和當地人民政府等部門互相配合,依法沒收非法捕捉、收購、加工野生蚯蚓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及違法所得,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行政責任,如構成犯罪的,由相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蚯蚓
蚯蚓又稱“地龍”,號稱“生態系統工程師”,有蚯蚓活動的土壤其通氣、保水性能可得到明顯提高,且微生物的數量、種類大幅增多。根據科學研究結果,蚯蚓能有效改造土壤結構,并提高土壤肥力,是維系土壤生物多樣性的關鍵物種,蚯蚓的數量關乎其它野生動物的生態安全,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野生動物和生態環境的義務。
新聞回顧>>>
今年6月,昆明市東川區公安局生態環境與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大隊組織開展打擊“電擊地龍2022”專項行動。經過一系列線索摸排,警方共抓獲6名違法嫌疑人,收繳野生蚯蚓200余公斤、涉案工具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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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電捕蚯蚓產業鏈,2020年,廣東省修改了該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要求對“前款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以外的其他陸生野生動物,按照本條例規定管理”,并明文禁止使用電擊、電子誘捕裝置獵捕野生動物,同時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制造、出售前款規定的獵捕工具。
??2020年7月,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向廣東省珠海市中級法院遞交了起訴狀,對三家“電蚯蚓機”售賣企業提起公益訴訟。2021年8月,珠海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三家售賣“電蚯蚓機”的商家賠償損失,并在全國媒體上刊登道歉聲明。今年2月,廣東省高級法院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判。
編審:符亞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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