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發《關于開展2022年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的通知》,明確申報時間為2022年9月15日至10月25日。具體要求有哪些?跟小編一起來看——
獎勵范圍
2022年國家級教學成果獎包括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3個大類。
(資料圖)
基礎教育包括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包括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包括高等教育階段的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
其他類型的教育根據其所實施的教育層次,申報相應的教學成果獎。
獎勵名額
2022年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本科)分別設置特等獎2項、一等獎70項、二等獎500項,高等教育(研究生)設置特等獎1項、一等獎35項、二等獎248項,總計2000項,授予相應的證書、獎章和獎金。
堅持標準、質量第一、寧缺毋濫,允許各個等級獎項有空缺。
遵循原則
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堅持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核心,深化教育教學改革,突出實踐性和創新性。
堅持引導優秀人才終身從教,向長期從事一線教育教學的教師傾斜。
堅持示范引領,重在應用推廣,帶動提高相關領域人才培養能力。
組織領導
教育部建立2022年國家級教學成果獎勵工作協調機制,協調機制辦公室設在教育部教師工作司,統籌組織實施工作。
分別設立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本科)、高等教育(研究生)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委員會,負責實施相應類別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
香港、澳門有關安排
2022年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接受香港、澳門申報,相關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工作要求
做到思想政治和師德表現雙把關。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推薦單位要做好對推薦成果主持者、參與者的資格審查,確保政治過硬、師德表現過硬。
嚴格工作紀律。在推薦、評審等各環節,做到利益相關人員主動回避,評審過程信息嚴格保密。堅決杜絕打招呼、遞條子等違規行為。評審委員會對以上行為進行備案,作為評審時的否決性因素予以參考。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各地要將通知要求廣泛宣傳,積極動員參與。各省(區、市)的擬推薦成果要通過教育廳(教委)官網等渠道進行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評審過程要由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監督,確保公平公正。
具體評審范圍、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申報方式、評審辦法等詳見相應類別評審工作安排,可點擊左下角“閱讀原文”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