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0日上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一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法院對勞榮枝的死刑判決。
另據相關新聞報道顯示,勞榮枝對二審裁定表示不服,并當庭表示要申訴。
那么勞榮枝何時會被執行死刑呢?
我們國家的刑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
所謂“兩審終審制”,是指一個刑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的審理,即告結束的審判制度。也就是說,第一審人民法院審理后作出的判決、裁定,尚不能立即產生法律效力,而允許被告人或者公訴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上訴或抗訴,經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后作出的判決、裁定,一經宣判,立即產生法律效力。
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死刑判決,由于勞榮枝不服,提出了上訴,這樣南昌市中院的一審死刑判決作出后就沒有立即生效。而此次江西省高院作出的維持一審死刑判決的裁定是二審裁判,一經宣判就立即生效。也即,勞榮枝的死刑判決已經在2022年11月30日生效。
就拿勞榮枝案來說,
但這并不意味著勞榮枝就會被立即執行死刑。
因為,在我國刑事訴訟中,還存在一個死刑復核制度。
法律上之所以規定死刑復核制度,主要是為了貫徹少殺慎殺的刑事司法政策,也是為了防止錯殺,畢竟人的生命一旦被剝奪,就再也沒有了復生的可能。這既是對生命的重視,也是對人權的保障。
自2007年1月1日起,死刑復核權已統一收歸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因此,勞榮枝的死刑判決需要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只有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了死刑判決后,才能依法對勞榮枝執行死刑。
如果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了對勞榮枝的死刑判決,那么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會簽署執行死刑的命令,江西省高院應當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的命令后7天內交付執行。
因此,勞榮枝目前暫時不會被執行死刑,需要等待最高人民法院的復核結果。
至于死刑復核需要多長時間,不僅《刑事訴訟法》沒有明確規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也沒有規定。在司法實踐中,死刑復核期限可長可短,視案件具體情況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對重大敏感案件,最高法院的復核時間通常很短,有的用不到一個月,而死刑復核程序一般需要兩個月以上的時間才能出結果。
不過,根據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死刑復核及執行程序中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死刑案件,辯護律師應當自接受委托或者受指派之日起十日內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有關手續,并自接受委托或者指派之日起一個半月內提交辯護意見。據此規定,死刑復核的法定期限至少會在一個半月以上。
勞榮枝還有免死的可能嗎?
從程序上來說,勞榮枝的確還存在免死的可能性。具體來說,有以下三種程序:
01 通過死刑復核程序免死。
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適用法律錯誤,或者量刑過重,或者違反了法定訴訟程序,或者在復核期間出現了新的影響定罪量刑的事實、證據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規定,如果死刑判決,則最高人民法院不會核準死刑,而是會撤銷死刑判決,并發回重審。
02 通過申訴并啟動再審程序免死。
按照《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勞榮枝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法院或者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申訴期間不會停止死刑判決的復核和執行。
也就是說,
如果勞榮枝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那么人民法院就會受理申訴并決定再審,在人民法院受理申訴并決定再審后,那么勞榮枝的死刑判決就會停止執行。
不過,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
(1)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 (2)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 (3)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4)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5)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最后,通過中止執行死刑命令免死。
03 通過停止執行死刑命令免死。
下級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的命令后,如果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停止執行,并且立即報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執行前發現判決可能有錯誤的; (二)在執行前罪犯揭發重大犯罪事實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現,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懷孕。
一旦在執行前發現死刑判決確有錯誤,或者罪犯在執行前有重大立功表現確需改判,或者罪犯確正在懷孕,那么就會依法改判,不會再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