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
云南省醫療保障局網站發布通知
我省再次下調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費用
單人單檢不超過15元
混檢不超過3.5元
云南省醫療保障局網站截圖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詳情如下↓
云南省醫療保障局 云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關于調整公立醫療機構新冠病毒核酸
檢測價格的通知
各州(市)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員會,省級公立醫療機構:
為適應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勢需要,進一步減輕群眾費用負擔,根據國家醫保局和省人民政府的有關要求,決定調整公立醫療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價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降低公立醫療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價格。公立醫療機構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單人單檢,含檢測試劑等耗材)最高限價標準調整為不超過15元/次;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混檢,含檢測試劑等耗材),不區分混合樣本數量,最高限價標準調整為不超過3.5元/人次。
二、單純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無需掛號,公立醫療機構不得收取門診診查費或一般診療費。
三、公立醫療機構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服務,應同時提供單人單檢和多人混檢兩種服務選項,在符合疫情防控規定的前提下,允許群眾自愿選擇。
四、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將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納入常態化檢查內容,防止“服務按多人混檢進行,收費套用單人單檢價格”等情況發生。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核酸檢測質量監管,指導醫療機構按要求開展混檢。
五、本通知調整的價格為疫情期間臨時價格政策,自2022年12月5日零時起執行,疫情結束后自行廢止。此前價格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表
云南省醫療保障局
云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