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18時左右,浙江多地出現“火流星”現象,疑似隕石最終落在金華市浦江縣城頭村。
據媒體報道,掉落的這顆疑似隕石長約8厘米,重約3斤4兩,已經交由當地政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后續將由天文專家分析鑒定。
據當地居民介紹,路面被砸出一個不大的坑,但沒有造成其他人員財產損失。
浙江省天文學會理事秦鴻翼根據網上視頻判斷,這是一顆亮度超過滿月的火流星,按經驗判斷,形成它的流星體尺寸應該會超過10cm。近期正值雙子座流星雨的活躍期,不排除雙子座流星雨形成的可能性
對于此事,很多網友存在疑問,這種“天外來物”應該歸屬發現者個人,還是必須上交國家呢?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解釋說,這要分為兩種情況。
如果是具有重要科研價值的隕石,屬于自然資源的范疇,根據《民法典》250條規定,就屬于國家所有,國家也應當給予一定的獎勵。
如果隕石沒有科研價值,可適用《民法典》的先占原則,由發現者所有。
據悉,火流星是一種天文現象,指流星體(直徑1毫米到1米都有)進入大氣層,與大氣摩擦燒蝕,引發空爆,產生出耀眼的光亮,導致流星體瓦解。
通常,火流星的亮度非常高,而且會像條閃閃發光的巨大火龍劃過天際,有的會發出“沙沙”的響聲,也有的會有爆炸聲,還有極少數亮度非常高的在白天也能看到。
火流星消失后,在穿過的路徑上會留下云霧狀的長帶,稱為“流星余跡”。有些余跡消失得很快,有的則可存在幾秒鐘到幾分鐘,甚至長達幾十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