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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檢察機關積極探索涉罪未成年人考察幫教與網格化相結合的新路徑,依托“金花姐姐”未檢品牌,多維度維護未成年人權益,從而探索出了一條網格員直接面向社區未成年人,及時了解情況、發現問題、移送線索的路子。
“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會好好改造,希望能對我從輕處理……”這是云龍縣檢察院在一次附條件不起訴的宣傳教育會議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龍(化名)的發言。
2021年12月24日,何某某因誤開陳某酒店房門發生口角,后邀約小龍、沈某某毆打對方致輕傷一級。在辦理小龍等人涉嫌尋釁滋事案中,小龍向檢察人員提出其實際年齡比戶籍登記的年齡小兩歲,作案的時候16歲多。為查證小龍的真實年齡,經檢察官大量調查走訪取證及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小龍涉嫌犯罪時確系未成年人,后案件轉交未成年人檢察部門辦理。在檢察官的釋法說理下,小龍的家屬向被害人進行賠禮道歉和民事賠償并獲得被害人諒解。經未檢部門社會調查,小龍具有教育、改造可能性,且認罪悔罪態度好,云龍縣檢察院依法對小龍啟動羈押必要性審查,變更其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并決定對小龍作附條件不起訴。
在對小龍宣布了附條件不起訴決定后,檢察官及網格員對小龍進行了思想教育。會后,“金花姐姐”檢察官對其父母發出《督促監護令》,并要求小龍及其父母積極配合好網格員的考察幫教工作。
網格員加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考察幫教工作,這樣的場景并不鮮見。今年6月以來,大理州兩級檢察院未檢部門積極聯合網格員開展相關工作,對犯罪嫌疑人開展社會調查1171次,聯合幫教1301次,通過及時了解未成年人因家庭困難存在監護不力或監護缺失的情況,對家庭困難的重點青少年發放司法救助金。
推動未成年人司法保護下網格工作,不僅做到了多方聯動,也讓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更加科學、準確,同時還充分發揮了網格員基層治理的工作優勢。大理州檢察機關將持續依托網格化服務管理,發動社會力量,積極探索未成年人保護制度,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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