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全省退燒類藥物
新冠抗原檢測試劑需求量激增的狀況
(相關資料圖)
為有效應對市場抗疫急需藥品緊缺問題
保障人民群眾用藥需求
優化藥品配置
減少急需藥品不必要的囤積
云南省商務廳
現就零售藥店銷售退熱類藥品及
新冠抗原檢測試劑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
一、自12月24日起,消費者在藥店購買布洛芬膠囊/顆粒、布洛芬混懸液、連花清瘟及新冠抗原檢測試劑時需使用云南省新冠患者用藥保障服務應用小程序(微信小程序)進行實名登記。
二、七天內每人次購買布洛芬(含緩釋片、膠囊、顆粒)不超過1盒、布洛芬混懸液不超過1瓶、連花清瘟膠囊(顆粒)不超過2盒、新冠抗原檢測試劑不超過6劑。若購買超量,系統將予以提示。
三、各零售藥店須告知顧客藥品名稱、用法用量、有效期、不良反應和使用禁忌等信息,充分發揮民生藥事服務站作用,指導人民群眾合理用藥。
四、各零售藥店須嚴格執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不得借機哄抬物價或變相漲價銷售,各州(市)、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要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加強市場巡查,確保此項工作貫徹落實到位。
請理性有序購藥、按需購藥,切勿盲目囤藥,把藥品留給真正急需的群眾。
來源:云南省商務廳編輯:趙萍編審:鄭陽洋終審:周健軍覺得不錯,點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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