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
草海大壩有家長教孩子抓海鷗
(相關資料圖)
并裝到瓶子里的事件引發熱議!
此前報道
已鎖定涉事人員!“父母幫男孩抓海鷗塞進塑料瓶”事件有進展2月3日下午
記者從昆明西山區自然資源局了解到
目前,自然資源執法人員
已對涉事男孩的家長做了處罰
虐鷗游客被處罰批評教育并處2000元罰款
西山區自然資源局執法人員介紹,事發之后,度假區警方很快就通過調查,找到了相關涉事人員,但由于案件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2號上午,度假區警方將案件移交到了西山區自然資源局自然資源執法大隊進行處理。在經過再一次調查之后,西山區自然資源局自然資源執法大隊作出了對涉事男孩監護人進行行政處罰的決定。西山區自然資源局 (分管自然資源執法大隊)副總督察 陳清松:“我們也通知了當事人,之后由公安和執法人員將其帶到我們這里,當面再一次對當事人做了法律宣傳和行政處罰。當事人已經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做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并處以2000元的罰款,他也認罰。”陳清松介紹,在這起案件中,鑒于涉事人員為外省游客,并且有未成年人,事后認錯態度也較好,所以自然資源局執法部門并沒有按照上線進行處罰。通過這起案件,執法人員也提醒游客和市民,紅嘴鷗屬于國家“三有”野生保護動物,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在相關自然保護區違反相關規定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將依據情節,處以兩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西山區自然資源局 (分管自然資源執法大隊)副總督察 陳清松:“作為執法部門,我們也提醒廣大游客,特別是外省游客,因為不了解我們的相關政策,對于抓海鷗覺得新鮮新奇,還有的拉著拍照,這些都是違法行為,一定要注意。在此我也要呼吁市民及外省游客,一定要保護紅嘴鷗,如果游客在游玩時有傷害性行為,我們也將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對其處以兩千到一萬元的罰款。希望大家能愛護海鷗,文明觀鷗。”在此提醒大家紅嘴鷗是昆明人的老朋友它們跋涉千萬里而至的不僅僅是昆明的山水相宜更是昆明人的溫暖與愛護希望大家可以愛鷗護鷗關愛野生動物,是使命,也是文明!往期回顧今日立春 | 立春至,萬物生廣納英才!我省發布博士后人才需求3臺設備同時登賬號被封?愛奇藝被老用戶告上法庭?樹立法律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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