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事先告知書的公告
2018年12月11日,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事先告知書》(中小板函[2018]第50號),現將主要內容公告如下:
一、事先告知書的主要內容
2018年10月16日,公司主要子公司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因違法違規生產疫苗,被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給予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處罰沒款91億元等行政處罰。上述違法行為情節惡劣,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觸及了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五條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深交所擬對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公司可以在收到本事先告知書的十個交易日內提交不對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書面陳述和申辯等材料,逾期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根據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自律監管聽證程序細則》的相關規定,公司還可申請聽證,如申請聽證,應當在收到本事先告知書之日起十個交易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深交所提出申請,并載明具體事項及理由,逾期視為放棄聽證的權利,有關聽證程序的相關規定適用深交所《自律監管聽證程序細則》。
公司已在深交所作出對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決定前申請聽證的,深交所后續因該事項作出終止上市決定前,不再給予公司聽證的權利。
二、風險提示
后續,深交所將根據相關規則作出是否對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決定。如果決定對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將依規依序對公司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上述退市風險警示期間為三十個交易日,暫停上市期間為六個月。深交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后,公司股票交易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為三十個交易日。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