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8日披露重組預案以來,通產麗星憑借重組概念、科創概念一舉成為“明星股”。截至12月17日,通產麗星已經連續收獲了6個“一”字漲停。值此之際,深交所的一份問詢函不期而至,圍繞此次重組預案中的重重疑點發出6道追問。其中,重組標的力合科創是問詢的焦點所在,深交所要求通產麗星說明力合科創是否屬于創業投資企業,是否屬于類金融機構。
據重組預案,通產麗星擬以發行股份方式,合計作價約55億元,收購清研投控、嘉實元泰等9家企業持有的力合科創100%股權,發行價格為6.93元/股,同時擬定增募集不超過5億元配套資金。交易完成后,力合科創將成為公司全資子公司。
如若此次交易完成,按照標的資產55億元預估值、6.93元/股的發行價格測算,交易完成后清研投控將持有上市公司35.70%股份,一舉超過現控股股東通產集團,成為上市公司新的控股股東。通產麗星表示,由于通產集團、清研投控均為深投控控制的企業,實際控制人為深圳市國資委,因此該交易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變更。
不過,這一說法并沒有得到深交所的完全認同。問詢函要求,通產麗星需對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第十二條“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的理解和適用——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1號》(簡稱“第1號文”),說明公司控股股東變更是否構成公司控制權變更,此次重組是否屬于《重組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重組上市情形。
第1號文給出的判定標準指出,公司控制權是能夠對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或者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權力,其淵源是對公司的直接或者間接的股權投資關系。因此,認定公司控制權的歸屬,既需要審查相應的股權投資關系,也需要根據個案的實際情況,綜合對發行人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的實質影響、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提名及任免所起的作用等因素進行分析判斷。
交易標的力合科創是深交所問詢的焦點所在。深交所首先對力合科創的性質給予了高度關注。問詢函要求,通產麗星需補充披露力合科創主營業務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各主要業務的運營模式、盈利模式等。同時,結合力合科創的主要利潤來源、人員配置、架構安排等,說明力合科創是否屬于創業投資企業,是否屬于類金融機構,說明此次交易方案是否符合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并要求公司充分提示風險。
據通產麗星公告,力合科創成立于1999年,是國內最早的科技創新服務機構之一,其主營業務為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和創新企業孵化的科技創新服務。
深交所還指出,此次重組完成后,通產麗星將新增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和創新企業孵化的科技創新服務,而力合科創的主營業務與公司現有業務的協同效應如何,以及未來公司經營戰略和業務整合計劃能否對新增業務進行有效管理,也是問詢函關心的問題,問詢函要求公司給予說明。
同時,通產麗星此次重組預案或牽涉到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的事項。深交所問詢函指出,重組預案披露,此次交易對方包含9家公司和機構,公司需補充披露交易對方中合伙企業的合伙人情況,并結合交易對方穿透計算后的合計人數、相關人員取得股權或權益的時點,說明是否符合《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行政許可有關問題的審核指引》的規定。
力合科創經營數據的異常也出現在問詢函當中。根據通產麗星披露的數據計算,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月至6月,力合科創的凈利率(凈利潤/營業收入)分別為93%、102%、32%。問詢函要求公司結合力合科創主營業務構成、盈利模式等,詳細說明力合科創2018年上半年凈利率明顯下降的原因所在。
此外,就公司擬定增募集不超過5億元配套資金用途,深交所要求公司進行說明是否符合相關要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