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TCL集團重組續:李東生提議分紅13.55億元)
1月1日,TCL集團發布公告稱,收到大股東李東生等人提議,基于對公司長 期戰略的認可和核心主業發展的信心,結合公司未分配利潤情況,為提高股東回報,建議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 1元(含稅),共計分配利潤13.55億元。
2018年12月7日,TCL集團擬以47.6億元重組消費電子、家電等智能終端業務以及相關配套業務,集中資源專注于半導體顯示及材料業務。隨后深交所“31問”要求TCL集團回應問詢函,TCL集團表示,終端業務營收多,但盈利弱,重組將增強盈利能力;產業金融和投資創業業務帶來的穩定利潤貢獻有利于平滑半導體顯示及材料行業周期波動的影響。
此外,TCL實業與格創東智由于負債金額大于資產公允價值,所以評估值為負值。 本次交易不涉及TCL集團商標的權屬轉移及變更 ,TCL集團商標仍然歸TCL集團所有,TCL控股需要承擔平均每年不低于4億元的品牌維護費用。
1月1日,TCL集團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公司第一大股東李東生及其一致行動人新疆東興華瑞、新疆九天聯成以及公司 5%以上股東惠州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發來的《關于TCL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分紅安排的提議函》。
提議函顯示,基于對公司長期戰略的認可和核心主業發展的信心,結合公司未分配利潤情況,為提高股東回報,推進全體股東共享公司經營發展成果,在符合公司章程及利潤分配原則、保證公司正常經營和長遠發展的前提下,提議:“建議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發現金紅利 1元(含稅),共計分配利潤 13.55億元,具體分紅比率將由 TCL 集團結合自身經營情況及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確定。”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TCL集團重組相關議案將于1月7日公司股東大會進行表決。TCL集團也將于1月 3 日召開說明會,解讀本次重組方案及要素,解答投資者及媒體關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