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交通發布微博消息,28日下午,交通運輸部舉行2019年11月份例行新聞發布會,相關負責人表示,11月11日,交通運輸部會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等6部門,以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名義,聯合約談滴滴出行等8家網約車順風車平臺公司。
一是平臺公司必須嚴守安全底線。二是要符合順風車本質。必須是駕駛員自身出行需求為前提、事先發布出行信息,由出行線路相同的擬合乘人員選擇合乘車輛。三是平臺公司不能以順風車名義提供非法網約車服務。四是平臺公司要快速響應處理乘客投訴。及時有效處理突發應急事件,并要承擔安全事故先行處理責任,保障駕駛員和搭乘人員安全和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