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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上市委員會2022年第38次審議會議于昨日召開,審議結果顯示,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星科技”)首發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這是今年過會的第214家企業。
同星科技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為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李秋實、傅毅清。這是國信證券今年保薦成功的第10.5單IPO項目。此前,1月13日,國信證券和華英證券保薦的江蘇隆達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過會;1月14日,國信證券保薦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過會;1月28日,國信證券保薦的笛東規劃設計(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過會;2月25日,國信證券保薦的北京永信至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3月18日,國信證券保薦的贛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過會;4月1日,國信證券保薦的深圳市路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過會;4月7日,國信證券保薦的浙江鋮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4月7日,國信證券保薦的潤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5月5日,國信證券保薦的山東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6月9日,國信證券保薦的內蒙古歐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此外,1月6日,國信證券保薦的上海博隆裝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被否;2月18日,國信證券保薦的亞洲漁港股份有限公司被否;3月3日,國信證券保薦的深圳市興禾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被否。(2家券商聯合保薦每家券商按0.5計算)
同星科技主營業務為制冷設備相關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包括換熱器、制冷系統管組件、汽車空調管路和制冷單元模塊。公司的產品應用領域涵蓋輕商制冷設備、家用制冷設備、空調、干衣機等領域。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同星科技的控股股東為新昌縣同星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星投資”),實際控制人為張良燦、張天泓、張情怡。張良燦為張天泓、張情怡的父親。張良燦、張天泓、張情怡合計持有控股股東同星投資100%的股權;張良燦直接持有同星科技20.60%的股份,張天泓直接持有同星科技6.40%的股份,張情怡直接持有同星科技5.00%的股份;公司股東天勤投資中,張良燦為執行事務合伙人,并持有30.50%的份額,張情怡持有12.50%的份額,張天泓持有3.75%的份額。因此,三人合計直接、間接控制同星科技93.34%的股份,三人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同星科技本次擬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公開發行股份數量為不超過2000萬股,占公司發行后股份總數的25.00%;本次發行全部為新股發行,原股東不公開發售股份。公司擬募集資金2.89億元,分別用于冷鏈物流系統環保換熱器及智能模塊產業化項目、輕商系統高效換熱器產業化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
上市委會議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
1.發行人主要產品包括換熱器、制冷系統管組件、汽車空調管路和制冷單元模塊。請發行人:(1)說明與同行業可比公司相比的競爭優劣勢、與主要客戶合作關系的穩定性、報告期收入快速增長的合理性;(2)結合核心技術能力、市場拓展情況、在手訂單等,說明發行人業務成長的可持續性,以及相關風險披露是否充分。請保薦人發表明確意見。
2.2020年度和2021年度,發行人實現凈利潤分別為4643.25萬元和6833.52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356.86萬元和-1911.96萬元。請發行人說明上述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與凈利潤差異較大的原因,是否與同行業可比公司變動趨勢一致。請保薦人發表明確意見。
需進一步落實事項
請發行人在招股說明書中進一步披露2020年度、2021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與凈利潤差異較大的原因,以及規范和改善現金流管理的措施。請保薦人發表明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