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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拓新藥業(301089.SZ)發布了關于對深交所關注函回復的公告稱,本次激勵計劃業績指標等要素設置合理,客觀公開、清晰透明,符合公司實際情況,有利于促進公司競爭力的提升,能夠發揮長期激勵效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不會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
9月28日晚,拓新藥業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擬向73名激勵對象授予不超過200.00萬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次激勵計劃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總額12,600.00萬股的1.59%。本次激勵計劃涉及的激勵對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勵計劃時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職的部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骨干人員及董事會認為需要激勵的其他人員。
針對本次股權激勵所設定指標是否科學、合理的問題,拓新藥業稱,在綜合考慮歷史業績、行業發展、市場環境變化以及公司未來發展規劃等相關因素基礎上,設置了以2022年凈利潤為基數,2022-2024年公司凈利潤指標及凈利潤增長率的業績考核目標,指標設定合理、科學。對激勵對象而言,業績目標明確,同時具有一定挑戰性。除公司層面的業績考核外,公司還對激勵對象個人設置了嚴密的績效考核體系,能夠對激勵對象的工作績效作出較為準確、全面的綜合評價。
對于2022年業績指標的設置能否達到激勵效果,拓新藥業表示,公司2022年是否能夠實現業績指標需公司管理層及各級員工凝心聚力、攻堅克難、共同努力。公司2022年業績指標的設置具有挑戰性,有利于促進公司競爭力的提升,具有激勵效果。
公司本次激勵計劃設置的業績考核目標,在合理的基礎上具有挑戰性,這有助于進一步調動核心骨干員工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提升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和股東權益。
對于本次股權激勵,拓新藥業獨立董事、監事會、獨立財務顧問和律師也紛紛表示,本次激勵計劃業績指標等要素設置合理,客觀公開、清晰透明,符合公司實際情況,有利于促進公司競爭力的提升,能夠發揮長期激勵效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不會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
同時,拓新藥業表示,在策劃本次激勵計劃事項過程中,公司已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內幕信息管理的相關制度。公司在本次激勵計劃首次公開披露前,未發生信息泄露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