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財經網訊 2月17日,據證監會官網消息,2023年2月17日,中國證監會發布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相關制度規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證券交易所、全國股轉公司、中國結算、中證金融、證券業協會配套制度規則同步發布實施。
按照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當天宣布,其正式發布30部與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相配套的業務規則及指南。與此同時,深交所新聞發言人還就市場關切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在答記者問環節,有記者提問:對于未盈利企業申請在創業板發行上市,深交所作了哪些安排?
深交所新聞發言人表示,創業板試點注冊制實施兩年多來,發行上市審核工作有序推進,市場運行總體平穩,市場結構和生態持續優化,創業板實施未盈利企業上市標準時機已經成熟。
深交所新聞發言人指出,此次,深交所就未盈利企業申請在創業板上市,發布專項通知,主要有三個方面安排:
一是細化未盈利企業行業范圍,包括先進制造、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創新創業企業;
二是明確未盈利企業上市條件,啟用“預計市值不低于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3億元”上市標準;
三是做好相關規則銜接,《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中同步取消了關于紅籌企業、特殊股權結構企業申請在創業板上市需滿足“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