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衛”資產質量是銀行穩健運行的內在要求,7月4日,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今年以來,已有甘肅銀行、中原銀行、武漢農商行、富滇銀行在內的多家銀行將不良資產處置由被動化為主動,通過公開市場拍賣、轉讓債權等手段加大處置力度。疫情沖擊下,經濟增速放緩,導致不少企業經營陷入困境,銀行不良貸款壓力明顯上升,亦有多位銀行業人士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都表現出對不良資產承壓的擔憂。在分析人士看來,銀行應加大處置方式創新力度,通過債務重組、債轉股、不良轉讓、不良證券化等方式化解風險。
“公開”處置不良資產
當前銀行核銷不良資產的方式呈現“多點開花”態勢,除了傳統的核銷、清收等,公開掛牌拍賣、轉讓債權也成為常態。7月4日,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今年以來,已有甘肅銀行、中原銀行、武漢農商行、富滇銀行在內的多家銀行通過市場化方式加大對不良資產的處置力度。
7月3日,甘肅銀行發布公告稱,將透過公開競價方式處置兩批債權資產,本金余額及利息合計約17.46億元。完成公開競價評選程序后,甘肅銀行確認甘肅資管為競價勝出方。已在今年6月30日與甘肅資管簽訂資產轉讓合同,甘肅銀行同意將其依法享有的載列于有關資產轉讓合同的債權資產以總代價5.284億元轉讓予甘肅資管。
甘肅銀行表示,資產轉讓合同的訂立及債權資產轉讓所得的款項將用以緩解該行承擔的不良資產的現有壓力,激活該行信貸存量,同時這也是盤活信貸資源及充分利用市場化手段處置不良資產的有效解決辦法。
無獨有偶,中原銀行近期也通過阿里司法拍賣平臺公開處置多位自然人的不良債權資產項目,參與此次不良債權的同一競買人或同一實際控制人參與競拍的項目不得超過2筆。北京商報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上述債權大部分都是房產抵押類貸款,銀行通過非批量的方式進行轉讓,一個參與主體只能購買2筆,個人及公司均可以購買”。
掛牌批量“打包”出售不良資產也成為銀行熱衷的方式。7月4日,武漢農商行營業部在武漢金融資產交易所發布《不良資產轉讓公告》,擬對不良資產進行公開轉讓,本次擬轉讓不良資產筆數共3筆,戶數共3戶,截至5月31日,不良資產金額共約5536.59萬元。更早之前,富滇銀行也同樣發布《不良信貸資產轉讓預公告》擬轉讓不信貸良資產戶數共25戶,截至5月20日,不良信貸資產本息余額合計約為3.44億元。
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指出,近年來部分銀行采取公開、多元化不良資產處置方式,拓寬不良資產處置渠道,有助于推動不良資產交易市場發展,提升銀行風險處置能力,有效防范潛在局部系統性風險,優化信貸資源配置等。
中小銀行不良清收難度大
在疫情影響下,銀行業風險防控水平以及資產質量等核心指標備受業內關注。從銀保監會發布的《2022年一季度銀行業保險業主要監管指標數據情況》來看,銀行信貸資產質量基本穩定,2022年一季度末,銀行不良貸款余額2.9萬億元,較上季末增加653億元;不良貸款率1.69%,較上季末下降0.04個百分點。
雖然不良貸款率有所下降,但不少銀行業人士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均對銀行資產質量表現了擔憂。一位股份制銀行人士提到,疫情期間銀行均加大了讓利實體經濟的力度,信貸擴張,但不良貸款的暴露又具有一定的滯后性,未來不排除有攀升的可能。
為了緩解不良貸款暴露潛在的風險,上述股份制銀行人士提到,“我行不良資產清收處置方式已呈現出多元化態勢。主要包括直接催收、訴訟(仲裁)追償、委托代理追償、破產清償、以資抵債、債權減免、不良貸款重組、不良資產轉讓、不良資產證券化、不良資產市場化債轉股及不良資產核銷等”。
另一位國有大行人士提到,“為了加大不良資產處置力度,除了通過追償、訴法訴訟,將不良資產轉給專業的不良資產處置機構之外,我行還進一步加強了資產的清查核算密切關注貸款動向,對于已經發生的不良資產積極處置”。
一些銀行還設立了清收處置中心。貴陽銀行近日在投資者關系平臺上答復稱,該行總行成立了不良資產處置領導小組,分支機構設立了清收處置中心,配備熟悉信貸業務和相關法律知識的專職人員開展清收工作,同時專門制定了不良資產清收處置獎懲辦法,調動清收處置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由于疫情對中小微企業的沖擊更大,普惠金融業務占比更大的農商行、城商行等中小銀行不良貸款率上升幅度可能會更高,在此背景下,虛假處置不良貸款、違規轉讓不良資產等亂象頻出,銀行“花式”掩蓋不良資產的手段已引起監管部門的警覺。近日,審計署網站發布了《國務院關于2021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有中小金融機構存在經營風險、內部控制薄弱等情況,其中,23家中小銀行少披露不良資產1709.62億元。
“中小銀行不良資產處置過程中面臨清收難度大、成本高,處置方式和渠道不夠多元,尤其是部分中小銀行缺乏不良資產處置的專業化團隊,不良考核處置機制不夠完善等。”周茂華直言,整體看,受近年來宏觀經濟波動、市場環境變化,部分區域和行業企業經營面臨困難和挑戰,導致部分中小銀行經營壓力有所增大,一些不良資產有所暴露,但從統計數據看,面臨經營風險中小銀行數量占比不高,隨著經濟穩步恢復,國內引導金融機構持續加大風險處置力度,部分中小銀行風險整體可控。
應進一步拓寬不良處置渠道
當前,銀行不良資產剝離需求相當迫切,銀保監會副主席肖遠企日前表示,“銀保監會非常重視中小銀行特別是小銀行的健康發展。過去五年累計處置中小銀行不良貸款5.3萬億元,力度非常大”。在化解不良資產和相關風險方面,銀保監會采取的措施主要有堅持改革化險一體推進,統籌推進中小銀行的改革和化險;不斷加大不良資產處置力度;推動多渠道補充資本;完善公司治理;強化科技賦能,促進中小銀行數字化轉型,用科技手段來鞏固中小銀行在支農支小領域的傳統優勢等多種方式。
順應監管指導,銀行在創新不良資產處置方式上也有了更多可能。一位城商行信貸部門人士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提到,對銀行來說,應著力推動智能風控體系建設,以平衡風險、資本、收益為目標,優化風險管理流程,完善統一授信政策,加強風險監測預警,規范強化貸后管理,全方位提高風險管理的數字化、自動化、流程化和專業化水平。同時,穩步調整資產結構,全面加強增量風險防控,嚴格資產風險分類標準,積極處置出清存量風險的同時,持續加大撥備計提力度,穩步夯實撥備基礎,進一步增強風險抵補和損失吸收能力。持續完善風險管理政策制度體系,進一步統一風險管理的職責分工、基本原則、底線和要求,筑牢風險管理的制度保障。
在產業經濟資深研究人士王劍輝看來,銀行對于不良資產的處置應有一個比較明確的戰略定位,若是為了達到合規要求,處置就可以以穩定、可行為主;若是為了改善銀行資產結構、資產質量,這種情況下處置的策略可以有更多創新思路,例如和債務方簽訂新的戰略合作協議,在發展中解決問題。同時也可以通過中小機構之間的兼并重組,來提升新的金融機構之間的信用,通過更低成本的融資來使得不良貸款變為正常狀態的貸款。
“應培育不良資產交易市場,拓寬不良處置渠道,提升處置效率,同時銀行應加大處置方式創新,例如進行債務重組、債轉股、不良轉讓、不良證券化等方式。”周茂華如是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