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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勐臘縣人民檢察院向2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宣告送達了“督促監護令”,對他們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并邀請縣婦聯和縣關工委工作人員到場參與。檢察官在對2名涉嫌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的未成年人開展社會調查時發現,2名未成年人的父母履行監護責任不到位,不能及時掌握孩子的行蹤,對孩子的生活、交友情況知之甚少,使他們經常處于監管缺位的狀態,加之孩子本身法律意識不強,自身約束力差,最終走上了違法犯罪道路。為進一步督促監護人履行好家庭教育監管責任,充分發揮家長的教育引導作用,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監護管教工作,勐臘縣人民檢察院決定向2名未成年人父母發出“督促監護令”。家庭教育指導是強化家庭監護責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的重要途徑。檢察官向監護人宣讀完“督促監護令”后,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監護人開展了家庭教育指導,向他們充分闡明家庭教育對孩子成長的重要影響,分析存在的教育失職問題,認真講解應承擔的撫養義務以及不履行或履行職責不到位可能導致的后果和法律責任,并就如何加強家庭教育提出要求,責令他們要嚴格履行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縣婦聯、縣關工委的工作人員從生活中如何與孩子溝通、教育、引導等方面對涉案未成年人的監護人開展家庭教育指導。通過家庭教育指導,監護人表示深刻認識到自己對孩子疏于管教、疏于溝通才導致孩子觸犯法律,今后一定要履行好父母的職責,多與孩子溝通交流,正確引導孩子,幫助孩子回到正確的道路。近年來,勐臘縣人民檢察院以“辦理一個案件、幫教一個孩子、挽救一個家庭”為目的,開展多元化幫教工作,把“教育、感化、挽救”貫穿整個幫教過程,通過積極開展家庭親職教育、心理疏導等工作,幫助涉罪未成年人重返社會,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云南法制報)網頁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