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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wèi)健委網站17日發(fā)布,關于印發(fā)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的通知。新版工作指引刪除關于密接者、次密接者以及有中高風險區(qū)旅居史者暫緩獻血有關內容。二是提出接種基因重組疫苗與接種滅活疫苗后暫緩獻血48小時。三是綜合國際做法和我國情況,明確感染新冠病毒(重型和危重型除外),最后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或抗原檢測陽性結果7天后可以獻血;重型或危重型感染者,康復6個月后可以獻血。四是目前全球尚無新冠病毒通過輸血途徑傳播的報道。為最大程度保障血液安全,在血站普遍實行的獻血者回告政策中繼續(xù)保留關于新冠病毒感染的回告內容,將回告時間縮短為48小時。(國家衛(wèi)健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