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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9日,東安縣公安局對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行為的黎某新、唐某娜開展調查。
黎某新、唐某娜作為新冠肺炎感染者,不接受政府緊急狀態通告要求,不遵守防疫規定出入高風險區,妨害傳染病防治。在工作人員對其進行流調時,隱瞞行程、不配合流調工作,造成新冠肺炎傳播隱患,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事關大家的身體健康。請廣大群眾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覺主動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攜手共筑疫情防控牢固防線。
對不按規定報備、拒不配合防控工作、拒不履行政府緊急狀態下的命令等違反疫情防控規定,引發疫情傳播或者導致傳播風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