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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市全力推進質量強市建設
首次獲得市政府質量獎組織獎獎勵100萬元
河北日報客戶端訊(通訊員焦強 記者馬彥銘)為進一步規范政府質量獎評選表彰工作,更好地發揮標桿引領作用,全力推進質量強市建設,近日,石家莊市政府印發新修訂的《石家莊市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
本次修訂,在評選周期、獎項設置及有效期方面,石家莊市政府質量獎評選活動由每2年實施一次調整為每年實施一次,獎項設置及表彰名額為組織獎、個人獎各不超過10個,不再設置獎項有效期。將首次獲得市政府質量獎組織獎的獎勵由3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將首次獲得市政府質量獎個人獎的獎勵由2萬元提高為3萬元。
石家莊市政府質量獎自2012年設立,由石家莊市人民政府主辦,市市場監管局承辦,是石家莊市在質量管理領域授予相關組織和個人的最高榮譽,主要授予質量管理水平卓越、自主創新能力強、品牌知名度高、經濟社會效益明顯的組織,以及質量工作成效顯著、對質量強市建設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截至目前,已評選4屆,共有18個組織和13名個人分獲組織獎和個人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