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呈貢區印發了《關于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和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戳這里回顧→呈貢區出臺70條政策措施!條條“真金白銀”!)。“呈貢發布”微信平臺自今日起將分八期刊發政策措施全文內容。
【資料圖】
本期內容為第八部分:附則。
附則第六十四條 政策適用范圍。除首次入庫企業獎補政策適用范圍含托管街道外,其他政策條款適用范圍為呈貢區實際管轄區。
第六十五條 政策適用對象。本政策措施適用于在昆明市呈貢區從事合法生產經營且依法納稅的市場主體或個人。政策中的服務業指《國家統計局關于修訂<三次產業劃分規定(2021)>的通知》確定的第三產業;小微企業是指參照《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統計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規定劃分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是指營業執照登記類型為“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各市場主體應切實履行社會責任,依法建設、依法誠信經營、依法納稅、依法統計,在政策補助年度內應無涉案涉訴、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或被列入嚴重失信違法“黑名單”等負面行為。對存在上述負面行為的擬補助企業將取消其年度補助資金。對騙取補助資金的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其所有補助資金的申報資格并對已撥付資金予以追回,同步將所產生的不良信息錄入信用公示系統;對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六條 政策資金來源。信息產業園獎補資金原則上從園區發展資金中列支,其他部門所需資金由責任單位列入次年部門預算,由區級財政統籌安排。有兩個以上責任單位的,由牽頭責任單位列入部門預算。
第六十七條 政策兌現流程
1.初步確定擬獎補企業名單:原則上由責任單位對照獎補條件,于次年3月底前提出擬獎補企業名單及獎補金額。
2.征求意見:各責任單位次年4月上旬征求園區管委會、街道及相關部門意見建議,征詢區級相關行政執法機關及司法機關意見建議。
3.聯審:由區政府常務副區長組織相關責任單位對所有獎補名單及金額進行聯審。
4.公示:擬獎補企業名單面向社會進行7個工作日公示。
5.區委區政府研究:公示無異議后,擬獎補企業名單及獎補資金按程序報區政府常務會、區委常委會審定。
6.兌現獎補資金:由責任單位按照獎補企業名單組織兌現。因企業注冊地址變更、注銷等原因未兌現的資金,于兌現當年收回區級財政。
第六十八條 政策兌現原則
1.同一企業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享受同一類型獎補政策,不同類型的獎補政策可疊加享受。
2.除新入駐和首次入庫企業補助外,企業年度享受區級財政補助總額原則上不超過其當年對地方經濟實際貢獻度的總額。
3.在執行中,如遇省、市、區政策疊加實施,企業可分別提出申請,疊加享受政策,區級相關部門指導、協助企業做好申報工作。省、市以上政策明確由地方配套政策支持的,原則上不突破本條第2款要求。
4.對符合區域產業發展定位的投資規模大、影響帶動力強、經濟貢獻好的特別重大招商引資項目,重點培育的新興產業龍頭項目、對區域經濟有重大支撐的項目、頂尖人才和團隊的重大產業化項目等,經認定,可按“一事一議”原則另行研究。
5.享受政策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當在呈貢區內的正常存續期不低于10年或達到相關協議約定的年限。在此期間遷出或通過其他方式轉移營業收入、稅收等的,其享受的補助資金須全部退回。
第六十九條 政策措施執行期限。除有效期有明確規定的條款外,本政策措施其余條款有效期暫定為3年。執行期間如遇國家、省、市新出臺相關政策,以國家、省、市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十條 政策解釋。本政策由牽頭責任單位會同責任單位共同解釋。
來源:呈貢區人民政府 呈貢區發改局編輯排版:高圓一審:包崇正二審:李學剛三審:李瓊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