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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0日下午3點30分許,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保龍一大隊接到報警稱:在保山東南繞城高速公路大官市往云瑞方向距離云瑞收費站的5公里處,有一輛小車和一輛貨車相撞,請前往處置。民警到達現場后和駕駛人了解到:蘭某駕駛著號牌為云MXXXXX號小型轎車從施甸前往昌寧,當行駛至保山東南繞城高速公路上行線K32+100米處時,前方不遠處就是匯入昌保高速公路的路口,但蘭某并未提前減速變道進入匝道,而是準備從超車道強行超過前方正常行駛的小貨車后再變道進入昌保高速公路,但是蘭某因為錯估了超車距離,導致駕駛的車輛無法在岔路口前完成超車,于是就強行變道撞上了行車道的小貨車。民警在了解情況后對蘭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并依法作出此次交通事故蘭某負全部責任的事故認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云南交警 @云南警方 @保山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