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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黃桃罐頭在網絡爆火,相關話題沖上微博熱搜。不過,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注意到,浙江湖州的長興金唐灣生態農業股份有限公司因在黃桃產品包裝上印制“提高免疫力”等原因,于近日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罰款1.6萬余元。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從信用中國的企業行政處罰信息獲悉,今年7月9日,長興金唐灣生態農業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蘇宜興某印刷包裝廠印制黃桃包裝盒1580只,單價1.4元,共計2212元。截至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一共使用了該包裝盒415只。該包裝盒側面印制的文字內容“金唐灣黃桃果大、肉厚、色黃、味香、富含維生素C和多種微量元素,有降血糖、血脂、延緩衰老、提高免疫力等功效,堪稱保健養生之上品佳果”為網絡搜索所得,當事人不能提供相關依據。根據《廣告法》第55條第一款及《商標法》第60條第二款規定,浙江省長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12月8日對金唐灣生態農業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黃桃包裝盒1165只;兩項罰款共計16636元。記者注意到,《廣告法》第55條第一款規定了廣告主發布虛假廣告的行政處罰標準。《商標法》第60條第二款則規定了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政處罰標準。
記者檢索發現,這筆罰款并非黃桃產品首次因這一原因受到行政處罰或法院判罰。浙江省桐鄉市人民法院此前審理的一起產品責任糾紛案件中,涉案黃桃罐頭的委托生產方就因為在標簽上印有“提高免疫力”等原因,被法院判決返還貨款并進行三倍賠償。法院在判決書中表示,相關宣傳用語應視為其對市場、消費者所作的承諾。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