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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18時左右,浙江多地有市民反映觀測到“火流星”。據了解,這顆燃燒并發出強烈光亮的流星最終落在了金華市浦江縣城頭村。一位當地居民告訴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事發時他們在家中聽到劇烈響聲,房屋有震動,“像打雷一樣,照亮了外面。墜落位置離我家就幾十米遠,在路上砸了個坑,后來被人撿到交給警察帶走了。”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了解到,目前疑似隕石已交由當地政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據浦江縣融媒體中心消息,經測量,疑似隕石長度為8厘米,重3斤4兩。融媒體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還在核實具體情況,隕石的最終確定還需要由天文專家分析鑒定。
據當地居民透露,疑似墜落的隕石除了將路面砸出坑外,沒有造成其他人員財產損失。
公開資料顯示,火流星是一種偶發流星,通常火流星的亮度非常高,是天空中最令人驚艷的天文現象之一。通常火流星的亮度非常高,而且會像條閃閃發光的巨大火龍劃過天際,有的火流星會發出“沙沙”的響聲,也有的火流星會有爆炸聲。
近年來,全國多地也有發現隕石的情況,有網友好奇:那么“天外來物”該歸屬于發現者個人還是屬地政府呢?對此,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如果是具有重要科研價值的隕石,屬于自然資源的范疇,那么根據《民法典》250條規定,該隕石應當屬于國家所有。如果該隕石沒有科研價值,那么可適用民法典的先占原則,由拾得人所有。若是將具有科研價值的隕石上交給國家,那么國家應當給予發現人一定的獎勵。”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見習記者 陳燃